【相关】 践行垃圾分类居民签下责任书 昨日下午,家住兴店社区禹州阳光花城小区的陈女士,在新民镇《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书》上郑重地签下自己的名字,这也是新民镇第一份生效的《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书》。责任书的内容,主要摘自《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如“垃圾分类标准”和“违反垃圾分类规定,将受到哪些处罚”等。 “垃圾分类是一件举手之劳的事,对保护环境有很大的帮助,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义务做好垃圾分类。”陈女士说。在她家的厨房,记者看到,洗菜池下放着两个垃圾桶,一个装厨余垃圾,一个装其他垃圾。“香蕉皮放在蓝色的垃圾桶。”就连陈女士正在上幼儿园的小儿子,都知道如何分类。 新民镇垃圾分类工作相关负责人林添家说,新民镇总人口有20多万,其中外来人口就占了80%以上,要推广垃圾分类,首先就要做房东、业主的工作,通过房东带动租户做好垃圾分类,“光靠传统的宣传形式,还不够,要让房东、业主签下责任书,强化制度的约束力,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据介绍,接下来,新民镇的垃圾分类督导员,将带上《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书》和相关材料,挨家挨户做工作,普及垃圾分类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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