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晚报讯(记者 彭菲 通讯员范艳利)一桩突如其来的交通意外,让原本的五口之家一下子少了三人,家属的生活也陷入窘境。在肇事者被追究刑事责任之后,近日,亡者的家属在集美区检察院收到了一笔30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今年4月8日上午,黄某(女)驾驶轿车行驶至杏林东路与杏滨路的交叉路口,先后冲上安全岛及人行横道,将傅女士及其儿子、孙子撞倒,后又继续冲到前方与一辆摩托车和两辆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傅女士及其儿子、孙子3人死亡,5人受伤。 经过调查,事故原因为黄某在驾驶过程中操作不当。该案经集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集美区法院作出判决,黄某因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然而,事故造成的伤痛难以抹去。廖先生失去了老伴、儿子和孙子,丘女士失去了丈夫、儿子和婆婆,并且当时腹中还怀着宝宝。在该案移送至集美区检察院后,检察长彭明武联系了廖先生和丘女士,了解他们的家庭情况,并到社区走访。交谈中,彭明武得知,这个家庭因为这场变故失去了经济来源,丘女士又由于身体原因暂时无法工作,而且当时肇事者的赔偿款还没有着落。为此,集美区检察院依据国家司法救助政策,为他们申请司法救助金,缓解他们的生活压力。 在司法救助金发放现场,廖先生和丘女士收到了30万元救助金,他们拉着检察长彭明武的手,流下了眼泪。廖先生说:“没有你们的支持,我们真不知道如何支撑下去。”廖先生和丘女士还特意制作了一面锦旗送至检察院,表示感谢。 |
相关阅读:
- [ 10-04]厦门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会看望该所伤病住院人员和家属
- [ 09-06]老人迷路走失 公交工作人员联系上家属并护送老人回家
- [ 06-08]国内首例马拉松替跑者猝死案开庭 家属索赔123万
- [ 04-29]厦门:车撞护栏再撞桥墩致两人丧生 家属起诉索赔百万
- [ 04-07]合伙人在店里意外死亡 男子与对方家属起股权纠纷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