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翠仙)昨日,厦门市导游员劳动报酬集体协商会议暨集体合同签约仪式在音乐岛酒店召开。厦门作为全国导游劳动报酬集体协商试点城市之一,明确了导游员的报酬标准,为厦门4400名导游员提供了职业保障。 经过讨论,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专职导游的月平均工资不低于1870元,比厦门市平均工资标准高10%;社会导游员每人每天的报酬不低于200元。此外,明确了合同的关键条款,形成了《厦门市旅行社行业导游员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正式文本,双方在与会代表的见证下完成了签约。 |
相关阅读:
- [ 11-11]厦门明确导游劳动报酬标准 签订劳动报酬集体合同
- [ 08-27]厦漳泉三地80名优秀导游齐聚厦门 交流海丝文化
- [ 07-22]200多名导游集中“充电”垃圾分类 引导文明旅游
- [ 07-15]导游资格考试报名启动 考生须在7月底前网络注册
- [ 06-11]“未来导游之星”决赛昨进行 厦门15所高校选手参加
- [ 08-26]厦门虽未列入导游自由执业试点 但类似平台已上线运行
- [ 07-22]厦门暑期出境游人数大增 留学生做起“私人导游”
- [ 07-20]厦门:选导游员讲好故事 为鼓浪屿申遗加分
- [ 06-20]厦门导游发展方向:未来导游之星既专业又有才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