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明确导游劳动报酬标准 签订劳动报酬集体合同
2017-11-11 17:42:14卢超颖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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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11日厦门讯(本网记者 卢超颖)今日下午,厦门市导游员劳动报酬集体协商会议暨集体合同签约仪式举行。厦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厦门市总工会、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旅游协会和厦门市导游协会的领导嘉宾以及旅行社代表、导游代表等约百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重点围绕《厦门市旅行社行业导游员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的内容进行协商。双方协商代表分别就合同草案中专职导游员的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社会导游员的临时服务费用、各项福利补贴,合同的监督保障条款等细项进行协商。 经过现场讨论,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明确了合同的关键条款,形成了《厦门市旅行社行业导游员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正式文本,并在与会代表的见证下完成了签约。 据悉,《厦门市旅行社行业导游员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是福建省和厦门市旅游、工会、人社部门共同努力的成果,也是诸多优秀的旅游企业积极支持的成果,标志着导游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合同的签订明确了厦门导游劳动报酬标准,进一步完善了厦门导游员执业保障体系,保障导游员参与工资分配和获取合理劳动报酬的权益,引领广大导游自觉将“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旅游行业价值观作为职业导向,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为广大游客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进一步实现劳动关系双方互利共赢,促进旅游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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