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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交警提醒:骑电动车送餐 送快递事故多隐患大

2017-10-24 10:00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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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5:违法载人

骑非机动车只可带一名12岁以下的儿童,然而仍有不少成人会坐在电动车后座上。如此一来增加车辆自重、加大刹车时的重力和惯性、延长刹车距离、增加事故发生率。

交警提醒:电动自行车不可载人。

法律规定:罚款50元,扣留非机动车。

违法行为6:在禁行区域、路段行驶

厦门对电动自行车行驶区域作出了严格规定,但仍有不少电动自行车闯入禁行区。甚至在跨海大桥、跨海隧道、城市快速路上也不能幸免,骑行人看似很“拉风”,实则很危险。

交警提醒:无牌和在思明区、湖里区以外的地方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思明区、湖里区行驶。在思明区、湖里区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思明区的湖滨西路至东渡路以东、仙岳路以南、嘉禾路(仙岳路口至莲坂转盘)以西、厦禾路以北、文屏路、文曾路、龙虎山路、文园路、思明南路、思明北路、鹭江道,及湖里区的长岸路(兴湖路口至南山路口)以东、兴湖路(长岸路口至石鼓山立交桥)以南、嘉禾路(石鼓山立交桥至南山路口)以西、南山路(嘉禾路口至长岸路口)以北及嘉禾路(南山路口至仙岳路口段)行驶。电动车不得在海沧大桥、杏林大桥、厦门大桥、集美大桥、翔安隧道、仙岳高架、成功大道骑行。

法律规定:违法进入禁行区,包括快速路、“四桥一隧”行驶,罚款200元。

违法行为7:随意变道

在街头时常会看到这样的景象,电动自行车突然来了个急拐弯,拐入另一车道,吓得周边的机动车急刹车,或猛转向。而不少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就是因电动自行车随意变道而引发。

交警提醒:电动自行车一定要注意观察路况,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再转向,最好还能伸手示意后方车辆,让后车提前做好避让准备,以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法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借道不按规定让行,罚款100元,扣留非机动车;穿越道路不按规定让行,罚款100元,扣留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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