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年最高可补助6000元 此前,厦门实行的是《厦门市残疾人和低保户残疾人子女就学补助办法》,已于今年5月16日到期。 该办法实施以来,受助的残疾学生平均每年达1500人左右,补助金额也逐年递增。2016年,受助学生1662人,发放助学款2805900元,有效地保障了残疾人和低保对象中残疾人子女的受教育权益。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不断提升,残疾人家庭生活、教育成本也不断提高。因此,新出台的《通知》扩大了受助面,调整了补助标准,并简化了申请手续。 导报记者注意到,厦门市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补助标准分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中职技校、高等教育等不同阶段。 其中,在学前段,在普通幼儿园就读的残疾儿童,每人每月补助500元,按实际在园时间,每年最高补助10个月,也就是每年最高可获5000元补助。 若读到本科、硕士、博士,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可获补助6000元,读大专(含高职高专)每年也可补助5000元。另外,当年新考入中职技校、普通高校的残疾学生,还有一次性奖励3000元。 温馨提醒 每年9月受理补助申请 那么,补助金该如何申请呢? 据了解,个人首次申请就学补助金的,由残疾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到户口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申请特护补助的幼儿园,向区残联提出申请;申请办学经费补贴的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向市残联提出申请。 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为申请受理时间,逾期不再受理。不过,今年由于文件出台较迟,申请受理时间顺延至10月底。学前段补助和幼儿园特护补助的补助时段为上一学年,其他项目补助时段均为当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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