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异地转诊怎样办理备案? 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1)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生签署异地转诊建议书; (2)参保人或其委托人向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提出转诊申请; (3)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并向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网上报备; (4)市医保经办机构核准;因病情需要,来不及办理异地转诊手续的,须于异地就诊之日起7日内按规定补办。已办理异地转诊的参保人,因同一疾病在同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多次多疗程治疗,可不必再次办理转诊。 4、哪些情形可即时刷卡结算? 答:(1)在福建省内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和购药; (2)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在跨省异地就医全国联网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5、在厦门参保,但是想回外地老家生孩子,在老家产检和分娩产生的费用还可以回厦门报销吗? 答:如果在厦门参加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正常缴交医疗保险费,分娩时产生的费用可按规定回厦审核报销。在定点医院发生的产检费用应与分娩费用同时一次性审核报销。 6、最近要把家里的小孩子送到异地居住的长辈那住一阵子,那小孩在异地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回厦门报销吗? 答:已参保的未成年人长期(时间在3个月以上)在异地居住,应按规定办理异地医疗备案手续。备案通过之后,未成年人在异地备案的医院就医,产生的费用才可按规定回厦审核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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