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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台《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

2017-10-13 07:32:24蔡樱柳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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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

1、可申请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有哪些?

答:(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超过3个月以上的;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学习超过3个月以上的;

(4)异地转诊人员:参保人因疾病诊疗需要且受本市医疗条件限制,需转往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

2、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怎样办理备案?

答: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可选择当地三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选择一家当地的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并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1)申请人可自行在厦门医疗保障官网上下载并填写《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安置和工作情况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

(2)办理异地工作备案的,需参保单位确认;

(3)由异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其选择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为当地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并明确医院等级。若选择的定点医药机构是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在全国联网平台或官网(Http//si.12333.gov.cn)上有公开的,异地医保经办机构可不必确认;

(4)医保经办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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