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张薇)残疾人上学有困难,记得每年向残联申请就学补助。记者从市残联了解到,为切实解决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家庭最关心、最迫切的就学保障问题,在对现有政策进行调整完善后,《厦门市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补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日出台。即日起至10月15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可申请。
新政策为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家庭提供更大力度的教育帮扶。《办法》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前段、基础教育段、中职技校、高等教育段、成教自考、网络教育学生均实施补助,实现教育阶段全覆盖。并且修订后,保障对象由残疾人和低保户残疾人子女进一步扩大到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包括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子女。此外,除了惠及学生个人,《办法》还对接收学前残疾儿童入学的普通幼儿园、专门为残疾人开办大专班、本科班的普通高等院校进行补助,鼓励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残疾人教育事业发展。
谁能申请?
个人具有厦门市户籍且持有厦门市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的厦门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家庭(指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子女,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享受本办法中规定相应补助:
1在经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幼儿园、小学、中学(含中职技校)、高等院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
2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机构 符合以下条件的办学机构可享受本办法中规定的相应补助:
1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接收学前残疾儿童入学的普通幼儿园。
2本市普通高等院校专门为残疾人开办的大专班、本科班。
如何申请?
每年9月1日-9月30日为申请受理时间,逾期不再受理。今年申请时间延长至10月15日。学前段补助和幼儿园特护补助的补助时段为上一学年,其他项目补助时段均为当年度。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个人就学补助金的申请办法:
首次申请就学补助金的,由残疾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到户口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据实填写《厦门市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机构补助金的申请办法:
申请特护补助的幼儿园,需到所在区残联填写《厦门市幼儿园特护补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办学经费补贴的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应提交申请拨付补助款的正式文件并附院校学籍管理部门盖章的残疾学生名单,向市残联提出申请。
补助多少?
-学前段:在普通幼儿园就读的残疾儿童每生每月补助500元,在公办特殊幼儿园就读的每生每月补助100元(助行补助);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每生每月补助200元。按实际在园时间,每年最高补助10个月。补助年龄段从三周岁至七周岁,确实不能按时接受义务教育的,延长至八周岁。
-基础教育段:小学、初中、高中残疾学生每生每学年补助1000元,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每生每学年补助500元。特校学生每生每学年补助500元。盲校学生每生每学年补助2000元。
-中职技校:残疾学生每生每学年补助500元。
-高等教育段(全日制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大专段残疾学生每生每学年补助5000元,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每生每学年补助2500元;本科段残疾学生每生每学年补助6000元,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每生每学年补助3000元;研究生段(含硕士、博士)残疾学生每生每学年补助6000元,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每生每学年补助3000元。
-当年新考入中职技校、普通高校的残疾学生一次性奖励3000元,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一次性奖励1500元。
-成教自考、网络教育:取得毕业证书后,大专段残疾学生每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每生一次性奖励2500元;本科段残疾学生每生一次性奖励6000元,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每生一次性奖励3000元。需要外出参加面授的盲人,标准提高20%。
-幼儿园特护补助:按接收残疾幼儿实际在园时间计算,每生每月补助幼儿园500元,每年最高补助10个月。
-普通高等院校专门为残疾人开办的大专班、本科班办学经费补助:每生每年8000元。
【温馨提醒】
今年申请时间为即日起至15日。从明年起,每年申请时间为9月1日至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