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谭欣妮)如果把一年一度的法治政府评估当作一次“大考”,那么厦门市政府又一次在大考中名列前茅。记者昨日从市法制局获悉,9月26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在北京召开《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7》(以下简称《报告》)新闻发布会,授予厦门市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典范城市”称号。
2014年至今,《报告》逐年对100个城市的评估中,排名始终在前二十名的城市有10个,其中之一就有厦门,其他城市还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合肥、长沙和成都。《报告》指出,上述城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体系相对完备,政府决策相对规范,法律实施效果较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运行良好,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具有典范意义,因此被特别授予“法治政府建设典范城市”称号。
近年来,“厦门模式”已经逐渐为全国所熟悉,即简便、高效、优质的公共服务。厦门先后出台商事登记、无照无证查处等法规,率先实行“先照后证”“一照一码”;在全国出台首部《厦门经济特区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落实“一张蓝图干到底”;制定《厦门经济特区促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建设规定》,改方式、减环节、强监管,在行政审批体制方面实现突破;开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审核,对653项市级前置审批项目和337项市级审批涉及中介服务项目,以及4478项权力清单和43家部门责任清单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公布。
“厦门模式”也获得了来自世界的认可。根据第三方机构依据世行评价体系进行的评估,2016年,厦门营商环境相当于全球经济体排名第40位的水平,比2014年上升21位,领先全国平均水平38位。
用好用活特区立法权,也是厦门在本次评估中的亮点之一。厦门先后在全国率先出台生态文明建设、多规合一、保障性住房管理、两岸金融合作等法规规章,今年还出台了社会文明、垃圾分类管理等方面的法规,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文明建设,在多领域取得制度创新突破,推动立法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服务。
据悉,厦门创新规范性文件管理方式、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出台《厦门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创新行政复议机制等做法也在本次法治政府评估中广受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