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谭欣妮)如果把一年一度的法治政府评估当作一次“大考”,那么厦门市政府又一次在大考中名列前茅。记者昨日从市法制局获悉,9月26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在北京召开《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7》(以下简称《报告》)新闻发布会,授予厦门市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典范城市”称号。 2014年至今,《报告》逐年对100个城市的评估中,排名始终在前二十名的城市有10个,其中之一就有厦门,其他城市还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合肥、长沙和成都。《报告》指出,上述城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体系相对完备,政府决策相对规范,法律实施效果较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运行良好,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具有典范意义,因此被特别授予“法治政府建设典范城市”称号。 近年来,“厦门模式”已经逐渐为全国所熟悉,即简便、高效、优质的公共服务。厦门先后出台商事登记、无照无证查处等法规,率先实行“先照后证”“一照一码”;在全国出台首部《厦门经济特区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落实“一张蓝图干到底”;制定《厦门经济特区促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建设规定》,改方式、减环节、强监管,在行政审批体制方面实现突破;开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审核,对653项市级前置审批项目和337项市级审批涉及中介服务项目,以及4478项权力清单和43家部门责任清单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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