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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自行车撞死行人 厦门一小伙涉嫌犯罪被捕

2017-09-23 08:15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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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23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高锦娜)小伙骑自行车上班,路上不慎撞倒老人,老人被送医抢救不治死亡。近日,撞人的小伙小黄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集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7月20日17时许,小黄骑着自行车前往工厂上班,途经居民区路段时,突然有一老年人从家中走出,小黄立即刹车并往右打方向,但仍避让不及。老年人被撞倒,后脑着地,昏迷不醒。

事发后,小黄立即拨打120,但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事故认定,小黄负全部责任。

办案检察官介绍,交通肇事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驾驶非机动车违章肇事,一般只能给特定的个别人造成伤亡或者数量有限的财产损失,但不能因此否定其具有公共安全的性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小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自行车在无交通信号的道路上,未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与行人发生碰撞,导致被害人受伤救治无效死亡的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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