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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2017-09-10 08:23:38吴海奎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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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记者 吴海奎)做好垃圾分类,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是实现绿色发展的必由之路。从今天开始,《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就正式开始施行,这也意味着厦门垃圾分类工作迎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全新阶段。目前,厦门相关职能部门已经按照规定,做好了贯彻落实法规的准备。

按照“因地制宜、循序推进”的要求,《办法》明确,思明区、湖里区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自《办法》施行之日,也就是9月10日起实施;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区域和日期,由区人民政府按照城市社区、农村地区不同情况分步推进的原则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垃圾分类是系统工程。《办法》明文规定,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混合运输。市垃圾分类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厦门各区共分发分类垃圾桶近20万个,市环能公司配置了77辆厨余垃圾转运车辆和6辆有害垃圾转运车辆,基本能够满足垃圾分类收集转运需要。此外,环卫部门还加快推进东部固废中心餐厨垃圾处理厂、瑞科际餐厨垃圾处理厂二期、后坑生活垃圾分类厂二期、东部工业危废处理中心和各区大件垃圾处理厂建设。

《办法》规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纳入本市中学、小学、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环境教育内容。市教育局表示,由该局组织编写的《厦门市垃圾减量分类知识读本》已经印了60多万册,分为幼儿版、小学版、中学版三个版本,已陆续分发至学生手中,即将全面开课。此外,校园垃圾分类还将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学体系,融入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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