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本网原创 > 正文

厦门垃圾分类新规9月10日施行 湖里社区居民率先行动

2017-09-07 18:34:34刘玮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文洁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9月7日厦门讯(本网记者 刘玮)记者近日获悉,厦门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17年9月10日起施行。这部法规的颁布将进一步推进厦门市垃圾分类工作的进程。

实现生活垃圾分类依法治理的基石

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需要人人参与,多部门共同推进的综合性系统项目,厦门已出台的《厦门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很少涉及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内容,对于如何规范分类行为,如何协同监管,以及对不规范的分类行为如何处罚,均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需要制定一部法规,对相关内容、行为、要求进行规范,并对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等严格措施,为最终实现全民生活垃圾分类提供保障。

《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

《办法》第二章第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用符合要求的垃圾袋或者容器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抛弃、倾倒、堆放生活垃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