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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打工当黑客险坐牢 检察官曝光“暑期工”陷阱

2017-09-09 11:02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文洁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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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翔检/文陶小莫/漫画)暑假期间,很多学生选择打暑假工,但是,打暑假工也有不少陷阱,如果未能好好辨别,极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近日,少年小亮(化名)给翔安检察院检察官小戴写来一封信,汇报自己的近况。检察官说,少年小亮的遭遇曝出了“暑期工”陷阱,给广大暑期工的学生敲响了警钟。

据悉,小亮是翔安某职校计算机专业的学生,去年他想通过打暑假工赚取一点学费,却因被人以打暑假工为名非法雇佣,学当电脑黑客,参与非法采集公民个人信息,险遭牢狱之灾。

少年暑期打工 沦为电脑黑客

“检察官你好,现在学校已经放假,我找了份正规的暑期工,去年的这个时候我还在看守所里忏悔呢。现在社会上工作,学到了很多……开学后我会努力学习!”

近日,少年小亮向检察官“报喜”,述说了自己的近况。他的变化也让检察官深感欣慰。

小亮说,他是因暑期打工,和另外三名同学误入犯罪歧途。2016年6月底,小亮和同班同学小明、小军(均未满18岁)在班级QQ群里看到同校一个叫小剑的学长在群里发布要招“暑假工”的招聘启事,就通过QQ跟他取得联系,得知工作就是用电脑查资料,每天工资100元。

一听条件还不错,于是,小亮等人就在翔安区新店镇某小区的一处房屋“上班”了。像小亮这样来打“暑假工”的还真不少,刚刚高考结束的漳浦人小坚也是其中一人。

上班期间,小亮等人才知道小剑还有个“合伙人”,就是老板小康。小康原本没有正当职业,偶然得知有人通过贩卖个人信息获利后,就找到当时也还在职校就读计算机专业的学生小剑。二人合谋由小康负责提供资金及电脑等工具,小剑负责招工及研究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技术操作。随后,小康还拉堂弟小航一起加入。

侵犯公民信息,险遭牢狱之灾

在小剑的指导下,小亮等人使用专门软件从互联网上共同非法获取大量的淘宝买家信息进行筛选整理,然后交由小剑利用技术手段破解包含淘宝会员名字、手机号码及归属地等内容的个人信息2000余条,再交由小康通过互联网出售给他人,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1万余元。去年7月,小亮、小明、小军、小坚、小剑、小航、小康等七人在出租房被公安机关抓获。

归案后,小亮等七人对各自的犯罪行为均供认不讳。随后,翔安区人民检察院对小亮、小明、小军、小坚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而小康、小剑、小航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提起公诉。

近日,翔安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小康、小剑和小航的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小康、小剑二人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判处小航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检察官跟踪帮教,促少年“重生”

据悉,案发后,承办检察官立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一共采取了五项举措,帮助涉案少年“重生”。

首先,检察官通知翔安区法律援助中心,为没有自行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人小明、小军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

其次,开展调查,委托区司法局对小亮、小明、小军三人的日常在校表现、犯罪原因、家庭背景等进行调查,了解到小亮等三人在校表现良好,还是班干部。

第三,劝说反省。检察官动员小亮、小明、小军、小坚退缴通过“打工”各自获得的500元工资;撰写书面悔过书,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反省。

第四,慎捕慎羁押。因小亮、小明、小军、小坚系从犯,具有坦白情节,其中小亮、小明、小军犯罪时还是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所以最终决定对四人做相对不起诉处理。

此外,检察官还跟踪帮教。邀请学校老师、家长、辩护人共同组成帮教小组,召开不起诉训诫会,对四人释法说理,并签订不起诉帮教协议书,约定还要跟踪帮教六个月。

检察官说法

侵犯公民信息,该当何罪?

检察官说,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未经本人同意,擅自泄露给他人,属于侵犯公民的隐私权,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明确,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这些情形包括,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等等。

检察官提醒

暑期打工,四招防骗

为了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检察官建议,学生打暑假工,可以采取四招防范暑期打工陷阱。

第一,尽量到正规的中介公司应聘或是通过学校帮忙联系,尽量选择有资质的用工单位;

第二,最好与同学结伴而行,并提前告知家长、亲戚朋友或老师。

第三,尽可能选择常规的兼职工种,如促销、派单、市场调查、礼仪、家教等。工作地点尽量选择在人流量比较大的地方。从事的工作需要进行一定的筛选,一些违法的活动一定不要触碰。

第四,家长、老师要对学生的去向及时进行跟踪,帮助甄别有无存在打工陷阱。

相关新闻

出售公民信息 男子获刑一年

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该当何罪?此前,湖里区人民法院曾审理过这样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男子黄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获刑。

黄某是一名无业青年。前年11月,他在安溪县通过网络,向他人出售新生儿家庭情况的公民个人信息1050条,非法获利人民币2200元。去年,黄某还在湖里区的暂住处,通过QQ在网络上发布出售公民个人资料的信息,并通过该QQ号与相关客户聊天,但没有达成交易。

案发后,黄某被民警抓获。经查,被告人黄某还购买了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公安机关从缴获的电脑中提取到他网络购买的公民个人信息多达56万多条。

最终,湖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黄某的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因此,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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