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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

2017-09-08 08:43:25吴林增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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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内超过99%的小区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东南网9月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吴林增)鹭岛的“高颜值”,你我同呵护。今后,如果你垃圾不分类就要吃罚单了。

9月10日起,《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办法》明确垃圾不分类,个人最高将被处以1000元的罚款;单位将被处以最高20万元的罚款。

此外,从本学期开始,由市教育局编写的垃圾分类教材纳入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本课程(高中除外),垃圾分类成了校园“必修课”,还将进行考试。

解读1

垃圾收集要建“台账”

厦门是福建省首个为垃圾分类立法的城市。

昨日,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副局长黄志华对《办法》主要内容做了解读,《办法》对垃圾分类的各个环节做了精细规定。

比如,清运环节就要求做到“精细化”。垃圾分类收集单位必须建立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的单位,要设置车载在线监测系统。

此外,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定期收集。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应当在分类投放后及时收集转运,日产日清。

分类垃圾的回收利用,是备受关注的一个环节,这个环节主要由市商务部门负责。据介绍,今后,厦门将更加严格限制分类垃圾回收企业的准入制度,确保回收垃圾规范化处理。

为此,市商务局出台了专项扶持政策,支持垃圾分类中可回收物品回收体系建设,试点企业在试点社区设置可回收设施按50%补贴。

解读2

个人最高可罚1000元

垃圾不分类,如何进行处罚?《办法》规定,随意倾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罚款。

同时,厨余垃圾必须滤出水分后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不得混入贝壳类、木竹类、废餐具等不利于后期处理的杂质;有害垃圾必须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者交给有资质的有害垃圾处理企业。违反这两条规定的,对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罚款多采用“两罚制”。比如,从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的单位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单位罚款数额10%的罚款。

此外,《办法》规定,生活垃圾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分类处理,同时,要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违反相关规定,逾期未改正的,对相关单位处以50000元以上200000元以下罚款。

解读3

对首次违规者尝试“社区矫正”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者其依法委托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是处罚实施的主体。

昨日,厦门市行政执法局相关人士说,《办法》实施后,将在宣传劝导的基础上,重点处罚违规物业、清扫保洁单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等公共机构以及学校、国有企业。

坚持惩罚与激励并举,不以行政处罚为目的,将尝试推动首次违规人员参与社区垃圾分类志愿活动,帮助周围群众提升思想认识。

但是,多次违规被处罚的单位和个人,将被纳入执法“黑名单”系统,列为重点执法监督对象。

值得注意的是,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可以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实施处罚,比如几大公园的事业性质管理处、区里的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以弥补人手不足的问题。

相关新闻

岛内99.4%小区已开展垃圾分类

今年,厦门市委、市政府专门制定《厦门2017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岛内要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

昨日,导报记者获悉,截至8月底,岛内两区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小区达1393个,约占岛内小区总数的99.4%,岛外已建成示范点29个。

全市市直机关120家,已开展垃圾分类108家,占90%;全市大中小学校1124所,全市85家星级以上酒店及接待酒店,市属国企12家,已全部推行垃圾分类。

全市已采购厨余垃圾专用转运车77辆,有害垃圾专用转运车6辆,全市每天分类出厨余垃圾近400吨、收运餐厨垃圾近200吨。

垃圾分类成校园“必修课”

昨日,导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从本学期起,由市教育局编写的垃圾分类教材纳入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本课程(高中除外),垃圾分类成了校园“必修课”,还将进行考试。

导报记者看到,市教育局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编写了不同的教材。比如,幼儿园主要以漫画的方式呈现,小学和中学则图文并茂,并将垃圾末端处理的原理也详细编排在里面。

教材借鉴德国、日本等垃圾分类做法较好的国家,结合厦门特色编写而成。“从本学期起,这些课本都要进入学校,还要进行考试,垃圾分类是学生的‘必修课’。”市教育局相关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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