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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

2017-09-08 08:43:25吴林增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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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

个人最高可罚1000元

垃圾不分类,如何进行处罚?《办法》规定,随意倾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罚款。

同时,厨余垃圾必须滤出水分后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不得混入贝壳类、木竹类、废餐具等不利于后期处理的杂质;有害垃圾必须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者交给有资质的有害垃圾处理企业。违反这两条规定的,对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罚款多采用“两罚制”。比如,从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的单位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单位罚款数额10%的罚款。

此外,《办法》规定,生活垃圾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分类处理,同时,要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违反相关规定,逾期未改正的,对相关单位处以50000元以上200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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