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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骗税12家厦企上“黑榜” 违法企业受到惩戒

2017-08-23 08:29  孙春燕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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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8月2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孙春燕)新修订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实施一年有余,“假出口,真骗税”的违法企业受到了更加严厉的惩处。昨日,导报记者从厦门市国税稽查局获悉,去年至今,厦门已有12户企业因出口骗税受到多部门的联合惩戒。

据了解,去年以来,厦门税务部门对外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黑名单”中,有三成企业因涉及骗取出口退税“上榜”,12户出口骗税企业已有8户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截至目前,12户“黑名单”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均被直接降为D级,其中1户企业的两笔融信额度被取消,涉及金额1030万元;3名违法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信用卡被冻结;2户企业被金融机构注销账户并列入风险预警名单;8户企业的出入境检验检疫信用等级被直接降为D级,检验检疫分值扣6分,并实行限制性管理措施;9户企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被严格限制;3户企业被实施不予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措施。

厦门市国税稽查局工作人员表示,新修订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加大了对出口骗税的惩戒力度。目前厦门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部门已经达到34个,联合惩戒措施增加到28条,包括税务、公安、财政、出入境、金融等多个方面。这些“黑名单”企业将面临纳税信用级别被降为D级、阻止出境、限制担任相关职务、金融机构融资授信服务受限、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向社会公示、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等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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