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林雯)市统计局昨日发布的数据显示,1月至7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42.49亿元,同比增长12.7%。 限额以上企业(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批发企业、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零售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住宿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餐饮企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566.56亿元,增长16.2%。从商品类别看,增长最快的是通信器材类消费,实现零售额43.64亿元,增长135.1%;排在第二位的是文化办公用品类,实现零售额16.45亿元,增长108.1%;中西药品类排第三,实现零售额33.57亿元,增长36.8%;而其他与居民日常生活联系更为密切的服装鞋帽类、粮油食品类等消费的增长幅度则相对靠后。不过,去年较萎靡的汽车消费目前则“由降转升”,实现零售额159.64亿元,增长3.9%。 互联网消费更加火爆。数据显示,全市限额以上企业通过互联网实现零售额135.85亿元,增长高达86.6%,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6.1%。 |
相关阅读:
- [ 08-18]团中央调查显示:82%网友认为分期消费合理
- [ 08-18]"全面二孩"引发家庭消费跳涨 早教培训等迎大爆发
- [ 08-18]大学生生活费多少合适?家长应引导孩子有计划消费
- [ 08-17]“状元陪游”式伪文化消费是瞎胡闹
- [ 08-17]市场低迷倒逼彩电业上高端 有望赢得消费升级新机遇
- [ 08-17]7月份福建省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4%
- [ 08-16]民航局:严禁互联网机票销售捆绑不必要消费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