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才安居保障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提升人才服务水平 问:安居问题成为一个地区吸引人才的重要制约因素,请问,新政在解决人才住房方面提出了哪些措施? 答:打造宜居宜业的人才发展环境是人才改革的重要目标,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作为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提升人才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在安居房、保障性商品房等方面已推出不少优惠政策。这次人才新政又进一步提出了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措施:如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商品房的建设供给力度,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各类引进人才以单位集体申请方式配租,不限收入、不限户籍,并予以租金优惠;保障性商品房可面向符合条件的本市高层次人才单独批次配售,不受入厦户籍年限、单身申请年龄的限制。符合条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厦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可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可放宽至全市最高限额的四倍。 【亮点】专门举措 支持社会事业人才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社会事业人才需求日益增长,专门面向社会事业人才有针对性地提出支持举措是这次新政的突出亮点,厦门在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中,注重面向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新需求,统筹推进教育、医疗、社工等社会事业人才队伍建设,也体现了人才队伍协调发展的理念。 对于教育人才,重点引进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设区市学科带头人,给予最高100万元安家补贴;对新引进外省籍部属免费优秀应届师范生,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每年选送一批名师参加国内外高层次进修培训和学术研讨。对于医疗人才,给予新引进一流医学人才和团队最高100万元安家补贴、最高600万元工作补助;每年选送一批专业和管理人才赴国内外知名医疗卫生机构培训进修、参加国际性学术交流;加大厦门急需的儿科、产科、精神卫生、急诊急救、传染病防治等实用型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并提供专项岗位补贴。对于社工人才,分别给予入选全国和厦门市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10万、5万元奖励;对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新聘用且就业一年的社会工作者,按助理社会工作师、中级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给予每人0.5万元、1万元、2万元一次性工作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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