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外籍人才提供便利 加快普通高中国际化试点建设 问:厦门致力建设投资贸易便利化、法治化、国际化的示范城市,可否介绍一下新政在为外籍人才提供工作和生活便利方面有哪些考虑? 答:新政把创新更加开放的国际人才集聚机制作为重要内容,着力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如符合条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可申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自贸片区注册企业且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符合条件外籍人才,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同时,还积极争取外籍人才及其配偶子女申请有效期5年内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5年以内多次入出境有效签证等便利政策。 创业和生活便利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国留学生在我国高等院校毕业后直接在厦门创新创业。建设国际化生活社区,加快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和普通高中国际化试点建设。在自贸片区建立外国人证件业务“单一窗口”,整合外国人居留许可、工作许可等业务,实现“多证合一、一并办结”。 同时,支持企业“走出去”“引进来”使用国际人才,积极运用厦门会晤效应,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布局,鼓励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举办高水平国际性的人才交流活动,大力培养和引进一批外向型、复合型人才。支持厦门自贸片区企业、园区(基地)设立海外人才离岸孵化基地,吸引各类专业人才。 帮助人才企业融资 壮大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基金 问:人才创业融资难具有普遍性,请问新政在帮助人才企业融资方面有什么措施? 答:融资难是人才创业初期面临的普遍性难题,新政提出要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壮大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基金,争取达到20亿元规模。 设立人才创新创业基金和小微企业种子天使基金,带动社会资本重点投向众创空间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初创期、早中期人才创业企业。 除了项目启动扶持资金外,还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以信用为主的高端人才创业担保业务,给予高端人才创办的初创期企业单笔最高1500万元贷款担保并给予适当风险补偿。支持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按研发经费的10%、最高250万元标准给予资助,帮助人才企业加快发展步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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