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开展诉前调解让当事双方都满意 调解有时要花费很大的精力,在黄素萍看来是值得的。“调解能让双方达成共识,化解矛盾,让双方当事人都满意。”她说。 2013年,思明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成立,黄素萍成为中心副主任。她仔细核实资料,逐步与14个特邀调解组织建立对接关系,选任8名特邀调解员驻庭。积极与思明区司法局、思明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接,推动了法律援助工作室与律师调解工作室进驻,并引入值班律师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讼辅导服务,邀请多名律师担任中立评估员和律师调解员驻点,开展诉前调解和多元化解工作,进一步优化了多元纠纷解决途径。 正是在这样的机制下,物业类案件有三四成在诉前就得到调解,未进入诉讼程序。即使案件进入诉讼程序,黄素萍也利用庭前、庭中、庭后开展调解。在小区现场调查时,她也不忘调解。如今物业类案件调撤率达82.9%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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