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市体育局近日明确帆船企业需报备材料

2017-07-12 07:27:25蔡伊琳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近日,厦门市体育局针对各区反馈的帆船安全相关问题,对帆船项目备案材料进行了明确。按照规定,如果是海上休闲旅游,营运单位必须要有一定的资质和证件,同时要进行船体检验。据了解,2017年,厦门市帆船经营公司共58家,拥有帆船数量共252艘,经营性帆船数量共227艘,但截至7月4日,思明区和湖里区备案帆船仅13艘,其中思明区4艘、湖里区9艘。

市体育局提醒,未报备的帆船企业须尽快向区级体育部门报备,同时提醒市民和游客选择已报备的安全帆船出海,避免发生意外。

乘坐帆船小贴士

1.登船前须确认自己身体状况良好;

2.酒醉、心脏病及高血压患者不宜登船;

3.12岁以下儿童必须由家长陪伴乘船;

4.乘船必须按照船长要求穿着救生衣且不得随意脱掉救生衣;

5.航行中禁止打闹或做出危险动作;

6.航行中禁止随意触动绳索卡具;

7.航行中遇人员落水、天气突变等紧急情况,须听从船长指挥处理。

报备指南

1.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西侧区行政服务中心文体局文体出版局窗口;2.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联系电话地址:湖里区安岭二路106号区行政服务中心文体出版旅游局审批窗口。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