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江海苹 通讯员 李春雨)昨日,记者从市法律援助中心获悉,今年2月份,该中心援助的一起重大身体权纠纷案件在近期终于有了结果:经一审法院判决,各债权责任方支付王某馗各项损失共计167万多元。 王某馗由贵州来厦门务工,2016年11月6日,因在提供劳务过程中不慎被高压电击伤,导致双手截肢,仅保住右手大拇指。经鉴定为一处五级、一处八级的伤残,并且需要部分护理依赖。 王某馗一家共13个人,都靠他赚钱养家。经医生诊断,由于王某馗被高压电击伤,即使痊愈后,仍会对他的生活造成不便,以后恐怕不能再从事体力活了。王某馗一家的生活陷入绝境。伤愈出院后,王某馗一直与相关责任人协商未果。 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完情况,立即安排工作人员提供上门服务,为其办理法律援助手续,并决定由中心法律援助律师陈少章、甘权仕办理此案。 律师尝试进行诉前调解。但由于三被告涉及用工方、房东、国家电网,责任划分不清,相互推诿,导致调解无果。在案件诉讼期间,代理律师了解到王某一家没有生活来源,基本依靠好心人的救助及偶尔上街乞讨来维持生活后,主动与法院经办法官沟通协调,先予执行部分生活费,让失去经济来源的王某一家暂渡难关。 经过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不懈的努力,最终法官一审判决王某馗获得赔偿共计167万多元,陷入困境的一家人又看到了希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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