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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住房保障体系全面覆盖 百姓实现安居梦

2017-07-05 16:37:57王绍亮 刘东华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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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唐居住区提供舒适方便的生活环境,公交司机“夫妻档”王民喜、关勇君实现安居梦。

  -保障性住房小区的配套齐全,住起来舒适方便。

  -保障性住房小区环境优美,得到居民的赞赏。

厦门晚报讯(记者王绍亮图/记者刘东华)厦门的保障房建设,一直得到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怀。2010年9月6日,时任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到厦门高林居住区金安社区看望社区群众,对厦门保障性住房建设给予高度评价。他说,厦门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大,布局合理,环境优越,是真心实意地解决群众居住问题。看到大家安居乐业,我很高兴。

2006年以来,厦门率先探索建立并大力推行社会保障性住房制度,被称为住房保障“厦门蓝本”。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应保尽保”,在本市稳定就业人员的住房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厦门蓝本”是如何炼成的?本报今日为您详细解读。

针对不同对象实行差异化住房保障政策

2006年,厦门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大力推进建设社会保障性住房。2009年,厦门出台全国首部住房保障地方性法规《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并配套制定《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等40多个政策文件,构建形成多层次、全覆盖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初步实现针对不同对象实行差异化的住房保障政策,基本满足本市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

厦门市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保障性租赁房:面向本市最低收入、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等住房困难人群出租。以2-3人户为例,申请家庭须满足家庭年收入不超过8万元、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2平方米等条件。按市场租金标准计租,并由政府按不同家庭收入标准分别给予房屋租金的90%、80%、70%、40%的租金补助,对最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分别给予80%和40%的物业费补助。

公共租赁住房:面向本市中等收入、中等偏上收入住房困难人群及各类在厦无房的引进人才、符合条件的在厦稳定就业的无住房职工出租,本市申请家庭须满足家庭年收入不超过14万元,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2平方米等条件,符合条件的人才和稳定就业的无房职工不设户籍和收入限制,原则上由运营企业以市场租金标准的20%给予优惠。

保障性商品房:面向本市无住房人群、符合条件的人才出售,原则上按市场价的55%给予优惠。购房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满5年可上市交易,交易时的增值收益应按优惠比例补缴土地收益等价款。

厦门还通过地方立法建立长效机制,科学规划并大力推进建设,为本市住房困难家庭提供“面积小、功能全、装修一步到位”的保障性住房,这被称为是“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这也充分体现厦门市委市政府切实保障民生的执政理念,为实现老百姓的安居梦想,构建和形成稳定的居住关系,减轻住房支出负担,降低生活成本,让他们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创新创业。

住房保障惠民系列政策

“三个转变”让市民共享

厦门市通过建立保障性住房政策体系,贯彻“安心居住”理念,落实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精神,主要体现在“三个转变”,最大限度让市民共享住房保障惠民政策。

第一,从“过渡性”向“安心居住”转变。厦门市保障性住房政策体系旨在为居民提供比较稳定的住房。租赁型保障性住房合同期一般为3年,到期可以申请续租,租住家庭经济条件发生变化的,多数可通过调整租金补助和优惠幅度,直至实行市场租金继续承租;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可以长期居住,政府只在上市交易时才按比例收取土地收益等价款。只要在厦门没有拥有其他住房,居民不需搬出保障性住房,可以实现安心稳定居住。

第二,从“福利性”向“保障性”转变。厦门市的保障性住房改变过去实物分房的“福利性”,强化政府公共职能,面向社会住房困难家庭,保障基本住房需求,提供一房型45平方米、二房型60平方米、三房型70平方米的“小户型”住房;申请家庭实行全员实名制,且一户家庭只能申请一套保障性住房。同时,通过建立严格的准入退出机制和监管机制,有效防止保障性住房违规转租、转让等行为。在制度设计上,通过购房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交易时要向政府补缴土地收益等限制,有效防止对保障性住房的投机炒作,确保保障性住房的居住属性。

第三,从“保低”向“保基本”转变。厦门通过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在逐步实现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将非中低收入群体纳入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只要在厦门没有住房,不设收入限制,都可以自愿选择申请保障性住房,充分尊重公民的平等权,最大限度地让市民共享住房保障惠民政策。特别是面向非中低收入人群推出销售型保障性商品房,既满足“夹心层”的住房需求,也为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起到“稳定器”作用。同时,保障性商品房政策中对符合条件的人才予以单列安排和对高层次人才给予面积适当上调,为厦门吸引人才、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提高厦门城市竞争力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关键条款都在合同明确

防止个别住户转租牟利

厦门社会保障性住房小区采用封闭式物业管理,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和厦门安居集团承担具体工作,并委托国有物业服务企业承担部分监管配合协助工作。结合社区网格化管理,居委会进驻保障性住房小区,采取定期巡查等方式,防止住户转租牟利。

厦门还运用“互联网+”手段,建立住房保障一体化综合管理系统,涵盖申请审核、选房分配、合同管理、入住巡查、退出等业务,实现从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选房、入住、监管、退出全过程信息化管理,而且所有政策关键条款都在合同里明确,形成“业务公开、过程受控、全程在案、永久追溯”的信息化监督管理新机制。

【链接】

住房保障“厦门蓝本”

诸多“先行先试”成就

123路公交司机王民喜和关勇君是一对夫妻档,从河南来厦已经9年了。今年初,他们搬进翔安新店洋唐居住区的公租房,一家四口的生活更幸福了。关师傅说,现在,她不仅安心开车,还更爱厦门了。

在厦门,像王师傅和关师傅这样住进保障性住房、实现安居梦的市民不在少数。为了让所有厦门百姓实现安居梦,市委市政府的创新举措一个接一个。

据悉,厦门是全国第一个提出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开展住房保障工作的城市,第一个出台住房保障地方性法规的城市,第一个动工建设并交付使用保障性住房的城市,第一个建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体系的城市,第一个建设保障性商品住房的城市……在保障住房体系建设、管理方面,厦门有着诸多“先行先试”,住建部高度评价:“厦门为全国提供经验!”中央多家主流媒体多次报道住房保障的“厦门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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