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调整公积金缴存标准 7月1日起,厦门将调整2017年度(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 按照新标准,厦门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6922元,与2016年度的6432元相比,2017年度的上限提高了490元。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50元,与2016年度相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天起,厦门新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可在5%-12%的缴存比例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已经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应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另据中国网报道,今天起,我国所有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实现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住房公积金将真正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厦门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7月1日起,厦门月最低工资标准将从1500元调至170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将从每小时16元调至18元。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的职工失业保险金、养老金待遇等也将随之提高。 根据福建省政府下发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调整后,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设5个档,分别为1700元、1650元、1500元、1380元、12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地设5个档,分别为18元、17.5元、16元、14.6元、13.6元。与调整前相比,月最低工资标准扣除物价影响后的平均增幅为12%,年均增幅6%。 此外,今日零时至7月3日零时,厦门还将进行2017社保年度结转,届时也将开始执行新的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具体可登录厦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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