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28日厦门讯(本网记者 刘玮)炎炎夏日,除了西瓜和冰棒,还有什么比游泳消暑来得更清凉与畅快的呢?但是,去游泳可不能随意,要选择正规游泳馆才行。近日,厦门市体育局对市里的经营性游泳场馆进行了抽查。 据了解,厦门市登记在册的经营性游泳场馆有184家,而截至5月31日,符合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标准的经营性游泳场馆有30家。 记者从体育局了解到,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有诸多要求,如游泳场、救生器材等设施符合国家标准(GB19079.1--2013);有符合取得国家标准(GB19079.1--2013)数量要求、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游泳救生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有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包括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溺水抢救操作规程,溺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游泳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制度,救生员定期培训制度)。市、区两级文体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经常性开展检查,尚未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的经营性游泳场馆请抓紧办证。 厦门市未办证泳池名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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