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福建日报厦门观察 > 正文

厦门市就主体责任问责166名干部 处分12人

2017-06-27 11:49:53邓婕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在此基础上,厦门市紧盯“关键少数”,层层传导压力。市委常委带队集体约谈了各区委班子和4个市直单位党组织成员,个别约谈了10个被检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及174名镇街、区直部门、事业单位负责人,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意识。同时,安排一名区委班子成员参加各区交叉检查,进一步推动区委落实主体责任。

“检查组不仅对我们班子进行集体约谈,还个别约谈我和镇长,让我们进一步认清了镇党委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差距,也使我增强了作为单位‘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感,达到了层层传导压力的目的。”集美区灌口镇党委书记张泓在被约谈后这样说道。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