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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将建立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

2017-06-21 08:40:56殷磊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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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记者 殷磊)城市森林是以各种林地为主体,同时包括城市水域、果园、草地、苗圃等多种成分的生态系统,它是城市环境的重要组成,是有生命的基础设施。记者近日从市政府网站了解到,厦门要建立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确保到“十三五”末,实现全市森林覆盖率40%等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厦门加快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要求,“十三五”末全市森林覆盖率要达到40%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325万立方米,“十三五”期间全市林地保有量不少于6.7826万公顷。此外,“十三五”期间,年度人工造林任务完成率要达到95%以上;森林抚育任务完成率达到100%;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以内;年度辖区内林业案件查处率80%以上;辖区内要建立完善的疫情普查、监测制度;要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资金;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不造成重大环境破坏;天然林保护工程补助资金按时序发放到位,天然林保护措施、管护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天然林得到有序保护。

为了确保这些目标实现,责任制提出了加强森林资源培育、严格林地保护管理、强化森林资源管护、加大依法治林力度等要求。市政府还成立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领导小组,从而加强组织领导,保证责任制的落实。责任制还配套出台了考核办法,明确对获得“优秀”等级的区给予通报表扬,对“不合格”的区给予通报批评。被通报批评的区要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并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连续三年考核皆为“不合格”等级的,将启动行政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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