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突发事件分为四个级别: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进行预警标识。 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级别:特别重大(Ⅰ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一般(Ⅳ级)响应。 厦门日报讯(记者 殷磊)城市供水系统一旦遭受破坏或被污染,将严重威胁市民生命安全。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厦门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范和指导厦门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减少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对厦门造成的损害。预案的应急处置原则是“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地表水、后地下水”,也就是说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要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水。这是记者昨日从市政府网站了解到的。 应急预案由市市政园林局和市水利局联合制定,主要是针对发生灾难性地震、干旱、台风、饮用水源污染等引起的城市公共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预案要求设立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厦门城市供水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市政园林局局长、市水利局局长、市政集团董事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市政园林局、水利局、环保局、卫计委、宣传部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厦门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进行分类分级响应。一旦启动应急响应,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预案要求,按照各自职责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在应急处置中,要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水,对洗车、绿化、娱乐、洗浴等行业用水,进行严格限制,对单位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减少用水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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