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出台

2017-06-20 07:31:38殷磊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供水突发事件分为四个级别: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进行预警标识。

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级别:特别重大(Ⅰ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一般(Ⅳ级)响应。

厦门日报讯(记者 殷磊)城市供水系统一旦遭受破坏或被污染,将严重威胁市民生命安全。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厦门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范和指导厦门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减少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对厦门造成的损害。预案的应急处置原则是“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地表水、后地下水”,也就是说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要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水。这是记者昨日从市政府网站了解到的。

应急预案由市市政园林局和市水利局联合制定,主要是针对发生灾难性地震、干旱、台风、饮用水源污染等引起的城市公共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预案要求设立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厦门城市供水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市政园林局局长、市水利局局长、市政集团董事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市政园林局、水利局、环保局、卫计委、宣传部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厦门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进行分类分级响应。一旦启动应急响应,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预案要求,按照各自职责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在应急处置中,要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水,对洗车、绿化、娱乐、洗浴等行业用水,进行严格限制,对单位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减少用水量。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