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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12小时内物资运抵灾区

2016-08-19 10:34:18钱玲玲 常海军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郑王恺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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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8月1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钱玲玲/文 常海军/图)暴雨、地震、台风……一旦这些自然灾害在厦门发生,该如何应对?日前,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厦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对灾害发生时可能产生的种种状况进行部署。

物资:12小时内运抵灾区

灾害发生后,如何快速将救灾物资运抵灾区,是人们关注的重点。根据预案,厦门将合理规划、建设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各区也将设立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在发生重大灾害时,应急物资将统一调拨使用。

同时,建立健全市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制度和公路应急运输联动机制,确保救灾物资在灾害发生12小时内运抵灾区。

人员:社区设立灾害信息员

发生灾害了,谁来救援?预案明确,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城乡社区设立至少1名专职或兼职灾害信息员,健全覆盖市、区、镇(街)、村(居)四级灾害信息员队伍。

加强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区、镇(街道)要以干部、民兵为主体建立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健全与军队、武警、预备役、公安、消防、电力、卫生、交通运输、通信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自愿参与救灾工作,建立救灾志愿者服务记录制度。

预案还提出,根据灾害发生特点,以社区、村居、学校、医院、企事业为单位,每年组织1-2次防灾减灾演练。

救助:及时下拨生活救助资金

自然灾害发生后,有关部门须评估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需求情况,并及时下拨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同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市、区政府还要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倒损的农房,采取自建与统建相结合、以集中重建为主的灾后重建方式。建房资金通过灾民自筹、政府救助、社会互助、政策扶持、优惠贷款等多种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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