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在厦门足浴、水疗须出示身份证 将有效管理流动人口

2017-06-06 09:36:34朱黄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6月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朱黄)近日起,在任何时间段进入厦门市足浴、水疗场所消费的朋友,请随身携带好身份证件,进行信息登记。信息将被录入联网的信息管理系统。有关部门温馨提示:“身份证件请带好,出门办事都需要。”

有效管理流动人口

“请问你有带身份证吗?”近日,所有厦门足浴、水疗场所,都开始要求前来消费的市民,进行身份信息登记。目的在于“强化场所管理”、“消除治安隐患”、“提升文明服务”,服务人员都会向消费者进行耐心解释。

据业内经营者介绍,足浴、水疗场所消费人流较多,有些人员消费后常常在场所内留宿并滞留,由此引发的财物被盗、打架斗殴等治安问题时有发生,也容易给犯罪嫌疑人提供藏匿机会。

相关人士称,此次足浴、水疗场所参照酒店住宿管理登记,登记留宿人员的身份证是管理流动人口的一个有效手段,将有助于挤压违法犯罪活动空间,也将进一步促进提升服务质量,增强行业规范和竞争力。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