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就进一步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党内监督释放出明确的信号。
今年以来,市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纪委关于派驻机构改革的有关要求,稳步推进市区两级派驻监督全覆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据了解,早在2016年初,市纪委就对市一级党政机关、群团单位和事业单位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结合厦门实际,在今年5月起草了《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及派驻全覆盖方案。
为确保方案设置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市纪委多次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沟通协调,广泛征求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意见建议,从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工作关系、管理保障和组织领导五个方面对派驻机构建设进行细化和完善。
按照“综合派驻比例不低于70%”等相关要求,市纪委拟通过新设、整合等方式,将原先47家派驻机构调整为34家,其中,综合派驻28家,单独派驻6家,对106家单位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监督单位较之前增加64家。
在做好市级层面派驻机构改革的同时,市纪委着重加强对区一级派驻监督全覆盖工作的指导,下发《关于做好区一级纪检派驻监督工作的意见》,从工作原则、监督范围、机构设置、管理体制和工作要求五个方面对区一级纪检派驻监督工作进行规范指导。
截至目前,在已实现全覆盖的3个区中,思明区设立5个区纪委综合派驻组,对全区64个单位实施监督全覆盖。湖里区将10个纪检机构人员整合形成5个派驻纪检组,每组配备5名专职干部,专司主责主业,执纪力度明显加大。海沧区设立3个综合派驻纪检组,并对派驻纪检组的业务、干部、工作经费、考核、评先评优等实行统一管理。
“党内监督没有例外,不留死角。市纪委将按照时间节点,在6月底和9月底之前实现市区两级派驻监督全覆盖。”市纪委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