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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低慢小目标”禁飞规定实施个人违规最高罚2000元

2017-06-02 15:39:11朱俊博 陈立新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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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傍晚,会展中心附近的沙滩上,有不少市民游客正在放风筝。

厦门晚报讯(记者 朱俊博)带孩子放风筝、玩遥控飞机的家长请注意啦,从昨日起至9月30日,厦门全市区域内对“低慢小目标”实行禁飞(获得审批的除外),个人违规最高将罚2000元。昨日,记者在环岛路和白鹭洲公园发现,还是有不少市民将大型风筝和遥控玩具飞机擅自升空放飞,更有小摊贩将风筝放飞当成展品。虽然这些物体无法飞太高,但其实只要一离地,就违反了规定。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昨日110指挥情报中心和治安支队都没有收到涉及低慢小目标擅自飞行和升放的举报电话。警方呼吁,请市民理解和配合,不要擅自飞行和升放低慢小目标。

摊贩

放飞风筝做广告,离地不到3米以为没问题

昨日下午在椰风寨沙滩上,记者只见到一名摊贩。他将挖沙工具、贝壳工艺品、泳衣等物品摆放在沙滩上售卖,其中最醒目的是一只已经放飞的风筝。这只风筝借着风势飘扬,离地有2米多高,风筝的翼展超过一米,头尾长度更是达到5米左右。

记者了解到,这名摊贩姓刘,在海边兜售小商品已经有好几年,近期他也收到了关于低慢小目标不能擅自放飞的宣传通知,但对于这个离地2米多高的风筝,刘先生显然没太在意。“我只是把这个当成商品展示,做广告用的。”刘先生说,风筝才飞2米多高,问题应该不大。

但记者告诉他,从6月1日起,厦门全市范围内就对包括风筝在内的低慢小目标禁飞,擅自飞行和升放的个人将会被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刘先生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赶紧让妻子将风筝收下来。“接下来几个月,这些风筝都不要拿出来卖了。”刘先生交代妻子。

在会展中心附近的沙滩上,记者看到两名兜售风筝的摊贩,他们也各自放飞了一只风筝当成展示品,风筝离地都不到3米,但翼展都已超过1米。两名摊贩都不熟悉风筝禁飞的规定,不过记者告知他们后,摊贩也没有及时收起来。

市民

放飞遥控玩具飞机,辅警劝导离开后又偷放

就在记者在会展中心附近沙滩上采访时,一对父女来到摊位前,爸爸为逗女儿开心,买了一只风筝后当场放飞,飞行高度达到十多米。记者上前告知他们相关规定后,这个爸爸赶紧将风筝收了起来。

随后记者来到白鹭洲公园,下午4点开始,很多家长带着小朋友过来玩耍。一名家长带着儿子正在玩一架小型遥控玩具飞机,也许是技术还不娴熟,玩具飞机始终无法飞到5米以上的高度,然后就跌跌撞撞地栽了下来,但孩子看着很高兴,还不断追逐。

不一会儿,一名辅警走过来跟这名家长讲解了相关规定,家长才将玩具飞机收了起来。不过等辅警离开后,他又拿出来玩。当辅警再次发现并严厉教育后,家长才将玩具飞机放回车内。

【名词解释】

低慢小目标

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就是俗称的“低慢小”目标物,也就是飞行高度低于500米,飞行速度慢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小于2平方米的物品。具体细分为以下三大类:

1.有人驾驶航空器:轻型或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等;2.无人驾驶航空器:小型以下无人机、航空模型等;3.小型空飘物:包括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大型风筝等。其中,大型风筝指的是翼展大于1米、线长200米以上的风筝。

【链接】

举报最高奖10万元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决定的要求和厦门市公安局相关奖励办法规定,市民群众举报未登记“低慢小”目标物的,警方将酌情给予奖励,协助警方破获重大案件的,最高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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