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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文艺人才重点项目资助办法

2017-05-23 07:42:15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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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项目资助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者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或居住证、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2、《项目资助申报表》一式三份。

3、申报中青年演员个人演出专场、中青年演奏员个人演出专场及中青年作曲个人音乐创作专场资助的须提交申报专场方案、主要作品的影(音)资料及简介等材料一份及电子版。

4、申报优秀中青年美术、书法、摄影人才举办个人作品展的需提交展览方案、作品复印件一份及电子版。

5、申报优秀中青年作家出版个人专著的需提交作品文稿一式三份及电子版。

6、由多方联合创作的,应附上相关合作协议文件复印件一份,申报者应为第一作者。

提交的各类材料均不退回,请申报者自行备份。

五、申报时间:5月23日—6月30日

六、申报流程:

1、申报者请到厦门网(www.xmnn.cn)下载相关材料。

2、提交书面材料:申报者须根据上述条件要求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3、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市行政中心中楼721)电话:2893751 2893752 邮箱:xcbwyc_xm@163.com

七、其他要求:

所申报项目需于2018年12月前完成,并提交项目成果(书、DVD、照片等资料)及项目报告。

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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