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厦门企业收获“营改增”税改红利
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近日,思明区国税局联合梧村街道共同举办了一场“营改增大辅导会”,受邀参会的近40多家“营改增”企业代表从会上得到不少税收改革的“好消息”。
让税改红利惠及每位纳税人
“认证时间延长了180天,就不用担心发票认证超期了,更多的进项都能及时抵扣。”获悉增值税发票新规的厦门东南亚大酒店财务人员林溪欣喜地告诉记者。
原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的11号公告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增值税发票的认证时间从180天改为360天,时间延长了一倍。“认证时间延长,意味着抵扣机会的加大,直接带来的是企业税收负担的减轻。”国税人员说。因此,该项新规的出台赢得了纳税人的普遍好评。
据介绍,“营改增”后,思明区绝大部分纳税人都实现了税负降低,改革减负的效应持续释放,但仍有极小部分纳税人因未能充分掌握增值税进项抵扣机制、取得进项发票不够等原因,导致税负没有如期减轻。对此,思明区国税局以开展营改增政策“大辅导”为载体,针对不同纳税人的不同原因,分别采取“点对面”、“手把手”集中辅导与个别诊脉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国税业务骨干组成多个政策宣讲团,一方面联合街道“地毯式”铺开政策“大辅导”,另一方面深入企业了解企业税负变动情况,讲解增值税抵扣机制和最新政策,帮助纳税人规范财务会记核算,使纳税人更好地适应新税制,从而实现应知尽知、应抵尽抵,让税改红利实实在在惠及每一位纳税人。
税制改革倒逼企业规范管理
增值税抵扣机制通过每个环节上企业取得的进项发票,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消除重复征税,减轻企业负担,是“营改增”成功释放改革红利的关键因素;同时,它也倒逼了企业内部管理的规范化、规模化升级。
“营改增以后,公司对供应商或承包商的增值税资质有所要求,并在合同签订中增加了增值税相关条款,对能抵扣的项目,要求必须向销货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尽可能实现进项税额应抵尽抵。”厦门顶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池雪梅说。自去年5月营改增以来,公司累计少交税款135.39万元,税负下降了25.2%。
谈起税负下降的原因,池雪梅说,进项发票的取得是最主要的因素。“营改增一年以来,我们抵扣的进项税额差不多有1200多万元,直接减轻了税收负担。”池雪梅说,营改增后,企业主动调整经营策略,进一步倒逼规范供货商经营流程。一方面主动调整供应商甄选政策,及时提高对供应商和承包商的一般纳税人资质要求,增加一般纳税人供应商的占比,减少核算不健全的供应商数量;另一方面,增加合同条款,规范发票开具等事宜,倒逼供应商和承包商规范增值税发票开具,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经营风险。
管理越规范减税效果越明显
海底捞火锅也是“营改增”的典型受益者。与其他服务业相比,餐饮业更依赖直接材料,比如食材、饮料等是餐饮业企业支出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特点,在火锅餐饮中显得尤为突出。
“火锅基本上不需要什么大厨,只要底料炒得好,辅菜配得齐,顾客想吃什么就自己涮,是典型的依赖食材、物料的餐饮类型。”厦门海底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理郝朋虎告诉记者。从2016年5月至今,公司税负减少了84%。“为适应营改增,我们重新梳理了每一个供应环节,努力从原来较模糊的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对供应商的资质更是进行了严格筛选,包括物业、燃气、店里用的火锅锅具,都找的是一般纳税人,就连我们的火锅底料也是统一采购的,都有进项。”郝朋虎说。
“精细化管理是海底捞比其他企业更好地实现减负的重要原因,内部管理越规范的企业,减税降负效果越明显。”思明区国税局税源管理一科副科长曾加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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