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晚报讯(记者张诗)“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掀起滚滚热潮,厦门也全面推进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为了降低厦门小微企业创业投资风险,满足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投资风险补偿。
今年的申报工作已于本周开始,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至6月15日,打算申报补偿资金的小微企业可别错过了。
记者从市金融办了解到,厦门于2015年发布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实施意见的通知》,满足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投资风险补偿。今年,厦门小微企业创业投资风险补偿资金是按2016年度实际投资额度的5%给予风险补偿,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而2017年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不再予以重复支持。
小微企业申报2017年的创业投资风险资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据市金融办介绍,其需符合在厦门市注册,并实际投资于厦门辖区小微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必须符合工信部、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
【链接】
-具体申报条件
1.创业投资企业已对厦门辖区企业进行了实际投资,所投资企业为厦门市“5+3+10”现代产业体系中的小微企业;
2.创业投资存续期为半年以上,投资存续期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股东变更手续之日起计算;
3.创业投资企业占所投资企业的股权比例不高于50%;
4.有至少3名具备3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5.管理和运作规范,具有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机制;
6.按照国家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如何申报
前往“厦门市金融办公室”官网——下载填报申报资料和所需表格,胶装成册(一式两份)——6月15日前报送纸质申报资料,电子版一起上报(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2号金融中心大厦45楼。同时,携带电子版资料进行现场拷贝。
收件时间:8:30-12:00、
14: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