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福建省公安厅公布16项便民举措 其中6项厦门市已实施

2017-05-11 21:34:47朱俊博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晚报讯(记者 朱俊博)福建省内居民要想改名字,派出所就可以受理,办理时限也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压缩到5个工作日。昨日上午,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了涉及户政、治安、出入境、交通、消防等领域的16项便民服务新举措。记者注意到,其中有6项举措,厦门早已实施。

户籍

异地身份证业务,全市累计受理75876张

根据省公安厅的要求,户籍方面有4项便民服务举措,分别是省内居民名字变更权限下放到派出所和原籍我省的国外公民及其子女(不具有华侨身份)回闽落户核准权限下放到县级公安机关;简化居民身份证办理程序;实施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推行居住证申领、换领、补领等业务网上申报受理。

在简化居民身份证办理程序方面,省公安厅要求省内居民(四种特殊情形的除外)可在全省任一派出所申请补换领居民身份证;已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一年内丢失补领的,申请人可申请不再重新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符合申办临时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派出所可当场制发临时居民身份证。

记者了解到,厦门警方在去年4月18日起就开始实行了这一项便民服务举措,全市所有派出所都可以制发临时身份证。

针对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的便民举措,厦门警方在去年12月21日起已正式实施,截止到今年5月8日,全市累计受理省内其他地市异地身份证66123张,受理外省(市)异地身份证9753张。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