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高速路"超速王"时速竟达152公里 厦门交警公布超速数据

2017-04-28 16:17  陈满意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晚报讯(记者 陈满意)一辆本田小轿车以152公里的时速,创下了今年以来厦门高速路上的超速之最。昨日,厦门高速交警公布了今年超速行驶的统计数据,截至4月25日,共查处27082起超速行驶行为,日均查处量约为235起。

据统计,近年来,超速行驶是非现场执法查处量最多的交通违法行为。此前,厦沙高速上曾有每天近千起超速被查的纪录。去年年底,辖区的厦蓉高速、厦沙高速、福诏高速段先后完成限速提升改造,一般路段限速由100公里/小时提至110公里/小时,特殊路段限速由80公里/小时提至100公里/小时,因此超速行驶查处量大大减少。

从统计数据看,今年2月18日,一辆本田小轿车以152公里的时速创下了超速之最。另外,超速10%以上未达20%的有19936起,而超速20%以上未达50%的有7134起,超速达到50%以上的有12起。

交警表示,小客车超速10%以内的,将予以警告,不记分不罚款;超速10%以上未达20%,驾驶人将被处以记3分的处罚;超速20%以上未达50%的,驾驶人将面临罚100元、记6分的处罚;超速50%以上未达80%的,当事驾驶人将被处以罚500元、记12分、扣留驾驶证,可并处吊销驾驶证的处罚;超速80%以上的,驾驶人将面临罚1500元、记12分、扣留驾驶证,可并处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据悉,目前,区间测速设备已覆盖辖区近175公里的高速公路。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