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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企业年报抓紧了 今年年报工作6月30日结束

2017-04-28 07:24:35朱加良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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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在咨询年报问题

海西晨报讯(记者朱加良)2016年度商事主体年报期限已经过半,但截至目前,厦门尚有相当数量的市场主体还“按兵不动”,未向市场监管部门申报2016年年度报告。昨日,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叶飞云接听市长专线时提醒,今年年报工作将于6月30日结束,未按时年报将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企业信用受损,经营活动受限。

“为避免临近截止期限可能出现的网络拥堵,建议企业尽早填报年报信息。”叶飞云副局长说。

企业年报率尚不到两成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等有关规定,在2016年12月31日前设立登记的市场主体,都应当报送2016年度年报。”叶飞云说。按照规定,不但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私营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以上企业分支机构,而且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都要报送年报。

据市场监管部门统计,今年全市共有44.2万户市场主体应报送年度报告,截至目前,已完成年报的为15.3万户,仅达总量的三成。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企业年报率创下新低。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全市应进行年报的企业共有24.55万户,但截至昨日,已申报年报的只有4.6万户,仅占应年报企业的19%。依旧有相当数量的企业未年报,没有依法履行年报法定义务。

4万家企业面临“除名”

叶飞云表示,根据规定,6月30日是年报公示的最后期限,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时完成年报公示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异常状态。据统计,目前全市已有5.86万市场主体因未按时年报被列入异常名录。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信息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今年已进入第四个年头。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连续三年不按期公示年度报告、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的市场主体,将被永远剔除名称,且名称被剔除后将不再受保护。被“除名”,该主体将无法再恢复到正常状态,只能办理注销登记。如今,全市约有四万余家企业已连续三年未按期进行年报信息公示,今年都将被正式“除名”。

被除名后,对这些企业负有个人责任的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也将被纳入信用监管体系:担任被剔除名称商事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违法行为负个人责任的,将受到任职限制,并将面临厦门相关部门的失信联合惩戒。

年报不实将受联合惩戒

此外,若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有误,应在该年度报告报送截止日(6月30日)前更正。一旦被发现在年度报告中弄虚作假,将被依法依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将面临“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信用惩戒,除在市场准入受到限制外,在银行相关业务办理、国有土地拍卖、参与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以及荣誉授予等方面也将被限制或禁入;部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还将被禁止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年报指南

公示途径

通过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xiamencredit.gov.cn)填报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还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厦门市工商局政务服务中心”后进入年报。

年报申报公示

操作流程

登录“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网”,点击“2016年度年报入口”图标,进入“商事主体自主公示系统”页面,进行身份认证并登录,登录后点击“年度报告填写”模块进行操作,按照应填报项目,如实填报年报相关信息,并经审核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年度报告申报,由系统自动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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