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交警拦查违法进入隧道的货车
厦门交警加强巡查,查处货车交通违法
交警依法查处违法货车
车管所检查智能渣土车性能
货车不依法覆顶,沿途抛撒渣土,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超载
厦门日报讯(记者 苏丽娜) 交警解读:首先,长期超载有如下隐患:一是会破坏车辆性能,增加行车危险;二是增大车辆惯性,加长制动距离,导致制动失灵;三是使轮胎因负荷过重而变形,引发爆胎、偏驶;四是影响车辆转向性能,易因转向失控而发生危险。其次,货车超载会增加驾驶员心理负担和思想压力,从而容易出现操作错误,影响行车安全。此外,超载货车的荷载远远超过了公路、桥梁的设计载荷,致使路面损坏、桥梁断裂,严重破坏公路基础设施。
超速
交警解读:超速行驶车速越高,驾驶人视力下降越严重,使其难以全面感知交通信息,极易发生事故;超速会影响车辆制动性能,增加制动距离,操作不当容易引发追尾事故;超速会影响车辆操作稳定性,特别是在弯道处行驶,由于离心力的作用,易出现车辆侧滑或倾斜;超速会增加交通冲突点,因为超速增加了超车机会,而每次超车,驾驶人都必须提高车速进行高速交会,被超者则需减速让行,由此增加了交通冲突点,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此外,超速行驶会加重交通事故后果。这是因为超速行驶增大了动能,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碰撞能量就会加大,增加损害后果。
涉牌涉证违法
交警解读:不按规范粘贴放大号牌、假牌套牌、污损号牌、无证无牌行驶是货车涉牌涉证违法的主要行为,会给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并危害社会稳定秩序。首先,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加剧了机动车驾驶人闯红灯、超速,甚至交通肇事逃逸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滋生;其次,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涉牌涉证违法会加大取证难度,尤其是肇事逃逸案,增大侦破难度,让受害方蒙受更大的痛苦和损失。
处罚标准: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处500元罚款、记12分、扣车;一年内三次以上,处1000元罚款、记12分、扣车。
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处500元罚款、记12分;一年内三次以上,处1000元罚款、记12分。
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处10000元罚款、15日以下拘留、扣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处10000元罚款、15日以下拘留、扣车、记12分。
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处10000元罚款、扣车、记12分。
非法改装、拼装
交警解读:货车非法改装主要表现为改变车身高度、长度或宽度,利用超载以赢取更大的利益。然而,改装车辆长期处于超负荷运作状态,极易影响车辆制动性能和车辆重心,增加制动距离,导致紧急情况下刹不住车而引发事故;其次,超长货车在通过交叉路口、弯道时,容易侵占其他车道,尤其是转弯时,增大了内轮差;再次,超宽货车容易挡住后视镜的视野,增大车辆盲区,造成交通事故。
处罚标准: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特征、技术数据,处5000元罚款、扣车;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结构,处10000元罚款、扣车。
驾驶拼装车上路,处1500元罚款、扣车和驾驶证,吊销、收缴车辆并强制报废。
疲劳驾驶
交警解读:驾驶疲劳会影响驾驶人的注意力、感知力、思维能力、判断力、意志力等诸多方面。其中,轻微疲劳时驾车,极易出现视线模糊,思考不周全、精神涣散、焦虑等现象;中度疲劳时驾车,会出现反应迟钝,甚至忘记操作;重度疲劳时驾车,可能出现短时间睡眠或瞬间记忆消失,导致动作迟误、操作停顿或修正时间不当,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处罚标准: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处100元罚款、拖移机动车。
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处100元罚款、警告、记12分、拖移机动车。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处100元罚款、警告、记6分、拖移机动车。
报废货车上路行驶
交警解读:机动车也有使用寿命。根据法律规定,9座以下非营运客车报废年限为15年,9座以上非营运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旅游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轻便大货车强制报废年限为15年,两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强制报废年限为10年。此外,所有汽车不管有没有到达报废年限,只要发动机或底盘等关键部位严重损坏,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也要报废。否则一旦上路行驶,就犹如一颗“定时炸弹”,随时都会“爆炸”,对其他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造成损害。
处罚标准: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汽车上路行驶,处1500元罚款,扣留机动车和驾驶证,吊销、收缴车辆并强制报废。
在本市登记的中型以上客、货车及危化品运输车、校车达报废标准未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处10000元罚款;在本市登记的中型以上客、货车及危化品运输车、校车达报废标准,上路行驶,处3000元罚款,扣车、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违法进入禁行区
交警解读:厦门交警部门在思明区、湖里区设定了禁行区域和路段,禁止货车通行。主要是为了减轻或避免货车给道路交通带来拥堵、隐患,噪声污染、扬尘等破坏。
此外,厦门交警部门还对厦门部分桥梁、隧道设定了货车禁行时段,以避免货车运行对这些路段造成路面损坏。
处罚标准:驾驶低速载货汽车在思明区、湖里区上道路行驶,处500元罚款、扣车;驾驶货车违反限制通行规定上道路行驶,处200元罚款;违反禁止通行规定上道路行驶,处200元罚款,记3分。
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
交警解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有新注册货车(含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及载货类汽车底盘改装的专用作业车和挂车),及在用货车、挂车,都必须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及安装侧后部防护装置。这是因为货车在夜间行驶,尤其是灯光不全的路段,反光标识可提高相邻车辆对其的识别度,有效避免因视线不清,造成碰撞事故。而货车和挂车安装侧后部防护装置,可防止车辆追尾后,后车钻入货车底部而造成更大的人身伤亡和车辆损失。
处罚标准:载货汽车、挂车未按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处150元罚款、警告;未按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处200元罚款。
数说交通
厦门货车
主要道路交通违法
查处统计
统计时间:2016年1月1日-2017年4月20日
统计单位: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相关链接
这些时段路段
货车禁止通行
思明区
1、每日7:00-9:00、11:00-20:00,思明区道路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不含仙岳路、成功大道)。
2、每日7:00-9:00、17:00-20:00,思明区道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不含仙岳路、成功大道)。
湖里区
1、每日7:00-9:00、17:00-20:00,湖里区华荣路、南山路、吕岭路、金尚路、嘉禾路(石鼓山立交桥至吕岭路段)、江头东路、江头西路、江头南路、江头北路、台湾街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2、长岸路高架桥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长歌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桥梁、隧道、快速路
1、海沧大桥:每日7:00-9:00、17:00-20:00,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大桥主桥左侧行车道设为小型客车专用车道,禁止其他车辆驶入。
2、集美大桥:每日7:00-9:00、17:00-19:00,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
3、厦门大桥:每日7:00-9:00、17:00-19:00,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和具有载货功能的重中型专项作业车通行。
4、翔安隧道: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
5、仙岳路:仙岳路高架桥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仙岳路地面东渡路口至环岛干道路口段(环岛干道路口至金山路口段辅道除外),每日7:00-21:00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
6、成功大道(演武大桥至湖里大道口段):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每日7:00-9:00、17:00-20:00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警钟长鸣】
一车超载一车违停
双方都要负责任
2016年1月11日4时许,吴某驾驶重型货车沿海沧区324国道由角美往东孚方向行驶,至海沧区东孚浦头村路段时,撞上前方由王某驾驶、因故障停在车道上的重型挂车,导致吴某当场死亡。经查,事故原因为吴某驾驶的货车超载且未充分观察前方道路情况、确保安全行车;王某驾驶的重型挂车反光标识不符合规定,且车辆发生故障难以移动时,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两人的行为与事故的发生均有直接因果关系,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货车违法变道
撞车致人殒命
2016年8月9日6时许,洪某驾驶重型货车沿海沧区角嵩路由角美往海沧方向行驶,至马青路交叉路口变更车道时,撞上同向行驶、由黄某驾驶的摩托车,黄某受伤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经查,事故主要原因系货车变更车道时,不注意观察,影响了正常行驶的机动车通行,对事故负全责。
超载超速闯红灯
货车驾驶人获刑
1月5日零时许,王某驾驶超载货车沿演武大桥超速行驶,至鹭江道镇海路路口,闯红灯通过,致车辆侧滑驶入对向车道,并向右翻车,车右侧及车上土方压在了对向车道上等候绿灯放行的小轿车,小轿车车主苏某当场死亡。王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保持安全距离出事故
追究刑责吊销驾照
3月26日23时许,舒某驾驶超载货车沿环岛东路行驶,至环岛东路观音山梦幻海岸度假区前路段右转,与右侧廖某驾驶的无牌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廖某当场死亡。经查,舒某驾驶超载货车,转弯时未与同向靠道路右侧行驶的无牌电动自行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造成本事故,对本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无证驾驶大货车
拘留十五天
3月7日,集美区公安分局集美中队队长黄海勇、民警金建标带领辅警在辖区内道路进行巡查,至理工路兑山安置房路段时,查获杨某无证驾驶渣土车。民警依法对杨某作出拘留十五天的处罚决定。当天下午,集美中队民警杜明珠约谈了涉事货车所属运输公司——厦门鑫顺亿物流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整改。
【交警支招】
请你这样做
与货车“和平共处”
1、远离大货车
2、不尾随满载或货物不稳定的货车
3、避开内轮差
4、不在货车车尾、车前等盲区逗留
5、超越货车时应迅速,不逗留
6、不长时间在货车右侧行驶
7、不与货车抢道、抢灯
8、不被货车尾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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