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 交警解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有新注册货车(含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及载货类汽车底盘改装的专用作业车和挂车),及在用货车、挂车,都必须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及安装侧后部防护装置。这是因为货车在夜间行驶,尤其是灯光不全的路段,反光标识可提高相邻车辆对其的识别度,有效避免因视线不清,造成碰撞事故。而货车和挂车安装侧后部防护装置,可防止车辆追尾后,后车钻入货车底部而造成更大的人身伤亡和车辆损失。 处罚标准:载货汽车、挂车未按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处150元罚款、警告;未按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处200元罚款。 数说交通 厦门货车 主要道路交通违法 查处统计 统计时间:2016年1月1日-2017年4月20日 统计单位: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相关链接 这些时段路段 货车禁止通行 思明区 1、每日7:00-9:00、11:00-20:00,思明区道路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不含仙岳路、成功大道)。 2、每日7:00-9:00、17:00-20:00,思明区道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不含仙岳路、成功大道)。 湖里区 1、每日7:00-9:00、17:00-20:00,湖里区华荣路、南山路、吕岭路、金尚路、嘉禾路(石鼓山立交桥至吕岭路段)、江头东路、江头西路、江头南路、江头北路、台湾街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2、长岸路高架桥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长歌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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