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指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 日前,《厦门市检察机关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工作方案(2017-2018)》(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出台。《工作方案》决定,从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继续开展“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据介绍,活动将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一批涉嫌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特别要监督立案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同时,注重发现、移送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依法查办有关职务犯罪案件。“我们将通过此项活动,推动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等领域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的有效解决,促进‘两法衔接’(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落实与完善,带动刑事立案监督工作整体水平提升。”市检察院有关人士表示。 此次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监督重点十分明确,将重点监督污染环境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等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重点加强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空气、水、土壤等领域的监督工作。检察机关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形成打击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合力,及时介入重大疑难案件的侦查工作,提高诉讼效率和办案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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