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规划管理的“催化剂” 创新建筑工程规划实施过程监管模式 做好规划管理,也是市规划委依法行政的重要一环,市规划委通过进行事中事后“内外”双监管,创新了厦门对建筑工程规划实施过程的监管模式,打下一针“催化剂”,令合法依规、公正监管成为关键词。 对外,以市规划委去年制定的《厦门市建筑工程规划实施过程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为基础,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规划抽查,通过对建设项目进行定位、检查建设项目是否移位等方式,确保建设单位按图施工。《监管办法》公布了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了“双随机”抽查机制,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建设项目市场主体名录库中建设项目的5%,抽查频次比例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对投诉举报多,严重违法的建设单位将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同时《监管办法》以单体放样验线、±0.00复测验线、施工过程规划抽查、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及信用管理为抓手,对严重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转行政执法部门处理。据统计,去年市规划委共抽查了80个项目。 对内,制定了《行政审批事项内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通过抽查、倒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查找工作人员在审批依据、审批程序、审批合理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据统计,去年市规划委共抽查了73件。 政务公开:实现阳光规划的“防腐剂” 坚持“双百方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市规划委作为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公权力大的“三公”部门,近年来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造“阳光规划”。 去年,市规划委坚持“双百方针”,实现信息公开63件——按规定要求公开的信息,百分百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只要申请人与申请内容有关联并符合条件的,百分百办理。除此以外,还增加主动公开范围,除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变更的主动公开项目外,不涉密的规划全部主动公开,要招拍挂的土地信息也主动公开。 同时,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法治意识。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法制局开展的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和考试工作,参加考试人员全部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另外,根据市政府要求,开展《行政执法证》清理工作,目前,全委共有57人领取《行政执法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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