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路鑫新景地沿街 商家点赞提升效果 嘉禾路靠近江头一段,地处SM广场等主要商圈周边,建筑物密集,商户众多,在这里开展户外广告和店招的整治提升,势在必行,但任务颇重。江头街道办和江头城管中队经过调研,选择了鑫新景地大厦作为整治提升的试点。如今,这里的改造已经完成,建筑物外立面修葺一新,沿街十余个店面的店招大小一致,立柱上随意张贴的广告也不见了踪影,有的商家笑称这就像给店面做了个美容。 下一步推进计划 按时完成拆除任务 拆后及时改造提升 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此次户外广告、店招整治提升工作的要求,4月底前,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将按时完成拆除任务,每拆除一片都会及时投入改造提升,对照《厦门市户外招牌设置导则》相关规范开展改造,让厦门的户外广告和店招真正成为展示城市文明、城市文化的窗口。 不仅如此,厦门城管执法部门还将根据《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联手各区、各街道办以及各相关单位,加强巡查防控、及时依法查处,防止违法广告、违规店招乱象回潮。 【法规链接】 擅自设置户外广告 最高罚50万元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未经许可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未经许可擅自设置临时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擅自设置临时小型户外广告设施未按照规定备案的,由区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以3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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