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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工作即将满月 厦门岛内15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确立

2017-04-10 17:28:22谢雨真龚小莞李巧莉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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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内15个示范点名单

鼓浪屿

鹭江街道特房G01小区

中华街道鸿山小区二期

厦港街道海龙小区

开元街道厦禾御景

筼筜街道武夷嘉园

梧村街道汇丰家园

嘉莲街道碧湖豪庭

莲前街道瑞景公园

滨海街道厦大北村

湖里街道特房海景

禾山街道欣悦园

殿前街道翔鹭花城三期

金山街道国贸蓝海

江头街道万科湖心岛

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工作规范(节选)

-成立示范点工作小组。由区垃圾分类管理中心、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处人员组成。负责示范点的组织、协调、统筹、管理工作,建立本级工作微信群。

-设置固定的生活垃圾分类专用宣传栏和生活垃圾分类公示牌。介绍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公示生活垃圾分类运行管理信息,发布本小区垃圾分类工作进度。分发一册《生活垃圾分类宣导手册》、一封《告居民的一封信》到各家各户。做好入户宣传指导垃圾分类工作。公共过道和电梯轿厢内张贴生活垃圾分类指南。

-按“四分类”的标准配置分类垃圾桶。示范点可根据辖区居民的实际户数配置分类垃圾桶,参考标准如下:每35户1组240升垃圾桶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各1个),有害垃圾桶按照每300户1个240升桶配置,可回收物按照每100户1个240升桶配置。使用120升垃圾桶的小区按照上述标准2.1倍设置。其他垃圾配置专用车辆。示范点的收集车辆按照《标准》的要求,保持车辆技术状态完好、标志标识清晰、整洁密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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