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民情 > 正文

“呈现师”带着游客体验老厦门人生活 发现别样美

2017-04-10 10:36:42兰京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名词】

City Walk

City Walk,即城市行走,概念最早来自英国伦敦——在那里,人们用行走来品味城市特色和文化。2012年前后,这个概念开始被国内新兴旅游公司所采用,广泛用于城市探索体验类旅行产品中,并已不局限于行走。有人叫它城市探索,有人叫它城市漫游。

【声音】

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处长郭道圣:

值得鼓励

将推出经典路线

记者注意到,不仅旅游公司在推City Walk,海港英迪格等不少酒店民宿也在推。而且,大多向导或领队并没有导游证,有的还只是兼职。那么,City Walk的组织者、向导是否需要资质?

对此,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处长郭道圣表示,City Walk这样的体验游产品,满足了不同群体的多元化需求,值得鼓励。但是,市场还需要进一步规范。

郭道圣强调,以营利为目的的旅游产品组织者必须要有资质——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至于酒店或者其他单位团体,可以宣传旅游产品,但是不能直接以营利为目的地参与组织。而向导或者领队,按照国家旅游局《关于深化导游体制改革加强导游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鼓励专业人才志愿提供讲解服务,倒是没有强制要求必须要有导游证。

郭道圣还表示,今年,市旅游局将推出包括旅游志愿者服务在内的旅游服务质量十大提升行动。届时,将考虑推出一两条City Walk经典路线,招募各行各业志愿者当讲解员,免费为游客服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