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和中介行为联合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全文: 市国土房产局 市发改委 市公安局 市规划委 市市场监督局 市建设局 市行政执法局 市地税局 厦门银监局 为进一步净化我市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住建部、省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和中介行为联合执法专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和中介行为联合执法工作取得成效,成立房地产市场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国土房产局局长担任组长,国土房产、发改、公安、市场监督、规划、建设、行政执法、地税、银监等部门和各区政府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市国土房产局,由市国土房产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联合执法的日常事务,各成员单位应派相对固定的业务骨干参与联合执法工作。办公室应定期向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二、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始终保持高压的严查态势,齐心协力,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坚决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短期投机炒房行为,尽快把市场稳定下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时间安排 从4月5日开始,为期1个月。集中联合执法后,将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情况,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四、整治的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有在售商品房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从事房地产相关业务的中介机构。 五、整治的重点 房地产开发销售方面,重点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存在不依合同约定开竣工、违规预售、违规收存和使用预售资金、捂盘惜售、捆绑销售、变相加价、哄抬房价、合同欺诈、发布虚假广告、炒卖房号、制造房源紧张气氛等违法违规行为。 中介行为方面,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执行房源信息编码的规定,是否存在恶意网签、违规代理、虚标房价、炒卖房号、炒房赚差价、发布虚假房源、制造或散布谣言、协助提供虚假证明规避限购限贷政策、提供违规金融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工作措施 联合执法工作小组设房地产开发销售整治组、中介行为整治组以及宣传舆情管控组。 联合执法工作小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相关机构和个人立即整改,并约谈企业负责人;对存在违法违规的,要第一时间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例及时曝光。 各职能单位要对联合执法小组移交的违法违规线索进行查处,及时作出处理决定,相关不良记录应计入其信用档案,列入“黑名单”。对案情较为重大复杂且涉及多部门的要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处理。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要及时自查自纠,对联合执法小组发现的问题,要主动整改,配合调查处理。对避重就轻,掩盖问题、拒不整改、拒不配合调查的企业,将先行暂停网上签约资格。
|
相关阅读:
- [ 03-30]在网上散布房产谣言 厦门某男子被处行政处罚
- [ 03-29]福州、厦门、莆田进一步升级房产调控措施|热词
- [ 03-28]厦门房产新政后首个工作日 投机炒房人数明显减少
- [ 03-27]厦门房产调控新措施25日起实施
- [ 03-24]厦门房产调控新措施明起实施 新购住房满2年才能交易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