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房贷新政时点明确为3月25日 之后将按照网签价执行

2017-04-01 07:35:54曾昊然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其中,签订购房协议且以转账方式支付定金的二手住房交易的时间,以支付定金的日期为准,客户须提供账户流水或转账凭证,银行应核实收付方与购房协议中交易双方(含配偶或经公证的委托代理人)是否一致。

其次,明确价格基数。对于2017年3月25日(含3月25日)之后发生的二手住宅交易,银行按照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成交价格作为基数发放贷款;在银行内部评估价格不高于成交价格的情况下,也可依据内部评估价格发放贷款。这两个措施的执行,有利于杜绝“阴阳合同”的出现,进一步打击投资炒房的行为。

相关新闻

厦门开展专项整治 严查两项违规行为

市房管部门介绍,下一步,市国土房产局将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厦门将持续开展为期1个月的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整治。

那么主要查处哪些问题呢?据了解,两类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将被严查:首先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依合同约定开竣工、捂盘惜售、捆绑销售、变相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其次是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虚标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国土房产局相关负责人说,列在严查之列的房地产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都与炒作楼市、房价息息相关,为了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这些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都将严惩不贷、“顶格”处理。对涉案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市国土房产局除了暂停其网签资格,还将予以公开曝光,并将相关不良信用信息记入信用信息平台,将涉案从业人员记入“黑名单”。中介机构参与违规代理销售、发布虚假房源、炒买炒卖房屋、散布虚假信息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