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报商编存祸患 【案例回放】2016年11月18日,东渡检验检疫局在审理一批“土壤改良剂”的更改报检申请时发现存在异常。经调查发现该批货物实际为应实施检疫审批的植物性肥料,收货人为逃避检验检疫,故意伪报商品编码,将法定检验检疫的植物源性肥料申报为非法定检验检疫的一般化工品,企图蒙混过关。东渡检验检疫局依法责令退运并实施立案处罚。 【专家解读】进口植物源性肥料易携带疫情且成分复杂,进境后又直接进入农业生产生态系统,检疫风险高。伪报商品编码逃避检验检疫,对我国的农业生产构成了极大的威胁。 按我国相关规定要求,国外植物源性肥料生产供应者应申请获得国家质检总局检疫证注册登记,植物源性肥料进境时,进口单位或其代理应凭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肥料登记证明、输出国官方植物检疫证书等证单向指定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此外,植物源性肥料进口、加工使用企业应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备案,并在进口植物源性肥料运输、接卸、储存、加工等过程采取疫情防控措施。 龙眼干干度不足不耐贮 【案例回放】2016年8月至11月,东渡检验检疫局连续在口岸检出7批龙眼干水分超标,计169.6吨,16.9万美元。其中3批次水分检测值为:41.7g/100g、3批次为36.6 g/100g、1批次为29.2 g/100g,均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干果食品卫生标准》(GB16325-2005)理化指标水分≤25%的限量要求。针对不合格产品,东渡局第一时间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并责令进口企业及时通报国外供应商。 【专家解读】水分含量对于食品的结构、外观、质地、风味、新鲜程度以及腐败变质的敏感性都会产生极大的影响,是引起食品化学变化及微生物作用的重要原因,直接关系到食品的贮藏特性,从而也深刻影响着食品的运销和商品价值。水分控制不达标,将严重影响后期产品的保质期,导致出现生虫、发霉、变色等现象。 添加非普通食品原料的食品止步国门 【案例回放】2016年东渡局共检出21批进口食品添加了我国尚无传统食用习惯且未经批准使用的食品原料。其中,5批烘炒食品中添加了墨鱼汁粉,4批茶叶中添加了玉兰花、2批蜂蜜中添加了董衣草提取物,8批产品各添加了罗列籽、亚麻、亚麻仁籽、亚麻籽、明日叶、乳油木核仁油、石栗、素葡萄糖胺; 1批调味料和1批固体饮料中各添加了仅限用于保健食品的车前子、当归。上述食品均在东渡局的监督下做了无害化销毁处理。 【专家解读】在我国无传统食用习惯的以下物品: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从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中分离的成分,原有结构发生改变的食品成分,其他新研制的食品原料等,如需开发用于普通食品,应当按照《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申报,经过国家卫生计生委批准公布后方可使用。《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中的物品除已公布可用于普通食品的物品外,仅限用于保健食品。对不按规定使用无传统食用习惯且未经批准使用的食品原料,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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